序 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依据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1 | 统计执法检查 | 统计局 | 全市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单位)。 | 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 | 1、依法提供真实统计资料情况; 2、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3、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4、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 10%左右 | 1-2次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