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组书记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二是及时研究制定《吴忠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要求,深入践行法治为民,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水法治保障。
(二)坚持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一是坚持内部学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在党组会会前认真学习与水利业务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直接动力,持续提升水资源管理、河湖“四乱”治理、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积极开展普法培训。邀请法律顾问、相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宣传、阐释和普及工作,引导干部职工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二是广泛开展社会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工作,通过摆设展台、发放普法手册、举办普法专题讲座的方式,营造浓厚学法氛围。结合脱贫攻坚、党建结对共建等活动,向结对帮扶对象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向行政相对人和水利施工企业宣传《招投投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水利建设管理。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微信工作群等开展宣传。三是深入开展特色普法,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积极开展节水进社区、进校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组织集中宣传活动4场,录制微视频4期,印发宣传资料2万份,张贴宣传标语等100余条,发送手机宣传短信6.8万条,线上线下多渠道联动,在全社会营造爱水护水惜水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法治引领,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流程,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不再办理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二是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不见面、马上办”,企业、群众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服务页轻松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网上申请和获取结果(批复),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网上送达”的全程网办,审批事项要素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申报材料电子化、目录化。三是大力推行“一窗受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已纳入“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受理,通过政务服务网传至宁夏水利电子政务公共应用平台,由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转办至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办理,并进行审批,再由政务服务窗口进行送达。四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结合工作实际,将与经营者签订的合作协议、备忘录以及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招标文件、会议纪要、“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一并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杜绝出台不公平的文件或政策措施。五是开展招投标项目自查工作。2023年1月1日至9月期间,我局有2项公开招标项目,分别是贺家沟嘴(郝家台水库)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和吴忠市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经初步排查,以上两项招标内容均不存在违规设置区域壁垒限制外地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实施补贴等优惠政策限制外地企业参与问题,也不存在设置不利于外地企业参与竞争的条件,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问题。
(四)认真履职担当,依法治水管水。一是规范取用水行为。扎实落实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涉水资源问题整改。督促红寺堡区办结47家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件,太阳山开发区48家企业完成水权交易。盐池县年用水量大于1万m3 的29家企业完成了水权确权,年用水量小于1万m3企业预留了水权指标。二是强化取水许可管理。严把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完善取水工程手续,2023年市本级审查水资源论证3本,审批取水许可申请22件,核发取水许可证12本。三是强化河湖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河湖长主动履职,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目前,市级河湖长巡河47次,县级河湖长巡河676次,乡村级河湖长及保洁员巡河7.6万余次,巡河率达到100%;签发总河长令1份,暗访督查168次,下发督办单63份,通报24次,有力督促问题整改。持续清理整治“四乱”问题,坚决遏制增量、清存量,清理整治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保持“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及时整改巡河发现问题、自查发现问题61个,河湖岸线生态环境明显不断改善。四是水土保持有力有效。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今年对106个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审批和许可,对10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了报备,对170个在建和完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和书面检查,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028.65万元。
二、存在问题
对标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法治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缺乏法治工作专业人才。水利系统的干部职工缺乏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律工作经验,在处理法律事务问题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充实和提高;二是联合执法没有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三是普法和执法联系不紧密,执法成果欠缺有效总结,没有转化为普法经验成果。组织本系统法律法规宣传较多,系统内普法开展较好,落实社会普法责任对外宣传有待加强。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认真履行水利部门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要求,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的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贯彻。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及水利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进一步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执法标准规范化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深化“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三长联动”作用,严厉打击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等领域的水事违法行为。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好水利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及时有效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营造良好水事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吴忠市水务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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