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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对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公示

时间:2024-05-14 来源: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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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现予以公示。

                                   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513


2024年度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对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的检查

1.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3.其他依法检查内容。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规模粮食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

对夏秋粮收购及节日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

1.粮食收购者遵守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2.粮食收购者粮食收购备案情况;3.粮食收购者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4.粮食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等工作情况;5.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6.粮食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7.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

3

对吴忠市储备粮(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未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等行为的检查

1.储备粮(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承储企业执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等合规达标情况;2.库存数量账实相符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政策性储备粮(油)存储企业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2024年度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对夏秋粮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

1.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2.粮食收购者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3.粮食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4.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2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检查

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情况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3

对储备粮(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3.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5.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政策性储备粮(油)存储企业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同级财政部门

4

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的监管

1.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履行情况;2.出库过程的合法合规情况。

政策性储备粮(油)存储企业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2024年度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

检查对象

抽查类型       

组织抽查单位

联合检查参与部门

完成

时限

1

对夏秋粮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

5%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不定向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4年11月

粮食收购者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

5%

粮食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

5%

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5%

2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检查

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情况

5%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不定向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4年11月

3

对储备粮(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3.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5.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10%

政策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不定向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同级财政部门

2024年11月

4

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的监管

1.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履行情况;2.出库过程的合法合规情况。

10%

政策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定向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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