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4号),我局对盐池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上报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吴忠销售分公司盐池李渠子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注销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8—2026年4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17日下午6点前,向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作出书面说明。
联系电话:2035499
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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