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 | 安全责任主体 | 行业管理部门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商场 |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全市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拍卖、物流、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等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会展活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太阳山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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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 |||
展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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