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加强法治吴忠建设”为主题,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聚焦实现“七项”目标有突破,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局吴忠市荣获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司法局荣获全国社区矫正先进集体、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市公证处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吴忠法治建设、“七五”普法、农村“法律明白人”做法先后被《宁夏日报》《吴忠日报》作了专题报道,吴忠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经验在全区行政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做了交流发言。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位谋划,全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任务落实。一是组织保障到位。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吴忠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职责履行到位。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直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三是任务落实到位。制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进表,按季度报送任务推进情况,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四是落实整改到位。按照自治区专项督察要求,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整改各项任务进行逐项、逐条整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听取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涉及我市的各类共性、个性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监督检查到位。组成以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任组长、行政执法协调小组组长任副组长的督察组,对5个县(市、区)和44个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形成督察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坚持科学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吴忠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市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培训。对五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督察。二是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内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能力等内容,举办了全市推进法治建设业务骨干培训班。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吴忠日报、吴忠法治公众号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市直各相关部门自查自纠349个问题,党纪政务处分31人。四是开展行政执法证年检工作,全年共核销过期、退休、调岗人员行政执法证件217人次,核发行政执法证件539名。五是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对现行法律法规中设立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吴忠市本级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吴忠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六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收到市政府签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土地类公告、重大经济合同等涉法事务工作68件,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书70份。七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印发《吴忠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度文件工作的函》,组织市直33个部门及区属驻吴相关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的26件规范性文件登记,逐一审查。八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7件,均在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市政府诉讼案件应出庭8次,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承办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材料。
(三)坚持教育先行,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市、县两级327个部门(单位)普遍建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四清单一办法”,并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有效增强了落实普法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普法工作统筹安排,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吴忠市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开展“七五”普法全面验收,印发《吴忠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实施方案》,组成6个小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进行普考,高标准报送10个方面39项指示电子资料。接受了司法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吴忠市“七五”普法工作的调研,迎接了全区“七五”普法工作的实地考核验收,均取得良好效果。四是主题活动有序开展,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编印“以案释法”读本2000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手册”“战‘疫’法律指引”汇编8万册,全市创作发布疫情防控新媒体宣传产品800余个,点击近2亿人次。开展“百场普法大宣讲活动”,组织“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完成了吴忠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的建设,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法治知识线上答题活动,累计参与近10万人。五是法治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持续推进,接受了司法部、自治区的检查验收。全市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近7万人、骨干2400名。六是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六进”活动,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行政人员为骨干的民法典讲师团,开展专题讲座近百场。为市四套班子领导每人赠送一本民法典,编印民法典宣传手册2000册,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在线有奖答题活动,在全市掀起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新热潮。七是“以案释法”开展常态化,在吴忠日报开设“以案释法”专栏,累计发布17期;录制8期“疫情防控律师说法”节目,其中一期被学习强国“宁夏平台”采用。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联系机制,根据防控疫情实际,组织40多个部门1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全年,收集整理典型案例40余件,向司法厅报送22件。
(四)坚持标本兼治,基层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一是加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矫正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依法规范开展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电子定位设备使用和提请撤销缓刑等监督管理执法活动,切实形成了信息技术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有效监管的实战能力。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918人、解除4247人,在册644人,无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事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发生。二是结合实际开展教育和帮扶,广泛开展法律常识、形势政策、道德素养、案例警示等教育,将心理健康内容纳入教育内容,对53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以“释放生命的光芒”为主题的心理辅导巡回讲座。协调各相关单位依法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前三季度,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适应性帮扶共落实低保18人次、承包田160人次、社会保险121人次,开展技能培训104人次,较好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较好地扩大了社区矫正法宣传覆盖面和公众知晓率。四是依法设立社区矫正机构,目前,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已列入全市议事协调机构调整计划内容,正在逐级审签;五县(市、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已全部设立,正在推进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五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3583件,调处成功3484件,成功率97%。六是积极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调解联动机制,联合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诉调对接实施办法》,联合中级人民法院、市妇联出台《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具体诉调工作程序和办法,努力构建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枫桥经验”吴忠调解模式。七是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人监督员选任工作,公开面向社会选任30名人民监督员,并对初任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全年共指派人民监督员接受各类案件监督参加110人次,对人民检察院70件案件进行了监督,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八是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六清”行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指导律师依法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全年全市律师共参与代理涉黑涉恶案件48件,参与律师42人次。
(五)坚持法治为民,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一是印发《吴忠市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改造升级。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全覆盖。依托宁夏“12348”热线平台、“宁夏法律服务网”和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促进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二是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全市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备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年办理农民工案件130件,挽回经济损失65万余元;积极主动做好退役军人的法律服务工作,加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市共建成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6家;积极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65件,刑事辩护覆盖率达到100%。2020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78件,案件回访率100%,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00万余元。四是注重解决公证短缺问题,各县(市、区)公证机构依法采取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形式,深入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有效解决红寺堡区、太阳山开发区公证机构短缺问题,全年共办理7046件公证案件。五是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对全市24家律师所、200余名律师、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4家公证机构、6家法律援助中心、18名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清理整顿4家司法鉴定机构,有效提升了行业作风,执业更加规范。六是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印发《吴忠市司法局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建立律师诚信教育制度、执业证公示制度、委托代理制度和律师行业奖惩等制度,做好双公示各项信息录入工作,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信用档案。七是注重提升全市律师拥有数万人比,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确保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数量增长;鼓励实习律师、外市县律师在我市注册执业。截至12月底,全市律师人数达到356人,每万人拥有律师2.51人。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全面依法治市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亟待提升,县(市、区)部门的法治意识、组织体系等亟待强化,个别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素质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二是依法治理的理念、机制、方法和手段与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法律服务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平衡,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不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职能任务和人员编制配备还不合理。重新组建后的司法行政机关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任务繁重而又艰巨。目前,职能任务和人员配备不对称,编制紧缺、人少事多的矛盾尤为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项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一项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谋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四个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传导压实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及三项制度推进等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举办全市依法治市领导干部培训班,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动态监督。持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
二是运用好一个手段。充分发挥好督察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加强督察考核,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督察,不断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制度机制。做好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本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并将督察结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切实推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是打造好一个平台。加快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服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吴忠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律师工作及法律援助等工作进行资源整合和职能完善。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数量更加丰富、质量更加优质,推进全市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是构建好一个体系。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四张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多元化解的新格局,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塞上枫桥”工作品牌。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强化社区矫正联合监督检查,协同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
五是实施好一项工程。我市率先在全区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他们带头普法守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基层治理长治久安方面的作用,持续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见实效。扎实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以案释法”“法律进乡村”等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六是建设好一支队伍。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主线,在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上实施“铸魂、强基、提质、正风”四项培育工程,打造政治机关、纪律部队。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不断坚定法治信仰,把握前进方向,锤炼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持续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作风形象明显提升、能力素质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明显提振。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正风肃纪和党的建设,培养讲政治、守规矩、有操守、负责任的新时代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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