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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司法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0-03-27 来源:吴忠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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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吴忠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加强法治吴忠建设为主题,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接力前行,圆满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吴忠市获得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等荣誉称号。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步推进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吴忠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立项申请,《程序规定》已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将进入专家论证阶段,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二)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地区,上报吴忠市密织人民调解四张网和吴忠市商事制度改革两个单项创建项目,商事制度改革被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推荐参加2019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评选。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公布了33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合法性审核机构,审核规范性文件11件。强化涉法事务法制审核,重点对《市人民政府拟报请审批的青铜峡市撤市设区事项》等70项(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和政府合作协议(经济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书35份。承办自治区《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等立法征求意见26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3件,受理12件;承办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1件,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制定《吴忠市司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举办了3期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500余人次参加。

  (五)公布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组织各部门对现行法律、法规中设立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吴忠市市本级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吴忠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了行政裁决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

  (六)健全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深入民营企业宣传仲裁法律知识,引导推荐民营企业在商事合同中优先约定仲裁条款,积极跟商会、行业协会对接,选聘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才为仲裁员及仲裁委委员。优化办理流程,采取网上办公,预约办案、网上送达等方式,缩短办案时间,不断提升方便服务民营企业水平。2019年,共办理仲裁案件84余件,涉及标的2亿余元。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排斥限制民营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将市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经认真梳理,提出对3件规范性文件涉及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修改意见。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修订意见2件,废止的意见1件,失效的意见4件。

  (八)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制定吴忠市《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4份文件,落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造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排查纠纷4193,预防2351,调解案件4940,成功4669,成功率94.5%

  (九)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行普法四清单一办法,制定下发《吴忠市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不断推动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制定下发《吴忠市2019年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实施方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宪法机关行、校园行、乡村行、社区行、企业行、媒体行等宪法六行活动;全市近200个部门(单位)为干部职工订阅宪法学习宣传资料3万余册,制作了3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成功举办了广场说法·一周一法启动仪式。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巡回宣讲,累计组织6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率先在全区出台《吴忠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等,广泛开展六个一达标创建活动。目前,累计选拔法律明白人骨干1337人,法律明白人50500人。

  (十)不断强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602人、解除3900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02人,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大恶性再犯罪案件。二是举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圆满完成市级社区矫正信息指挥中心建设任务。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市25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特赦宣告,在自治区率先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特赦工作。三是不断提高安置帮教质量,对4176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各项安置和帮扶措施,落实临时救助291.9万元。四是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较好地扩大了社区矫正法宣传覆盖面和公众知晓率。

  (十一)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一是起草了《吴忠市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2年),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化、一站式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26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率96%;全市602个行政村(社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二是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为96家企业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提供了服务保障。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201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3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四是积极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与吴忠市检察院、吴忠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26件。五是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联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了《吴忠市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全市共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8家,选聘律师调解员22名。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与群众需求不适应、职能任务和人员编制配备还不合理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项工作质量和效果。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开展好教育培训,准确掌握创建标准、内容和方法,切实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大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为,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四是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快智慧矫正建设步伐,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加强市域内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工作。围绕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积极建立与公安、法检、信访等部门工作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特色;深化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

五是持续提升法律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出台《吴忠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全市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律服务提升年活动,深化律师调解、律师值班、律师公益服务工作;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全部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普遍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提升司法鉴定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提高公证文书质量。不断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个人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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