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经费来源 | 执法队伍 编制状况 | 主体类别 | 执法职责和权限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 投诉举报电话 |
吴忠市 司法局 | 行政机关 | 财政拨款 | 政法专项编制27名;行政执法人员15名,其中公务员15名。 | 行政机关 | 1、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核准、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等6项行政许可。 2、负责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2项行政给付。 3、负责对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优秀调解员的奖励、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表彰3项行政奖励。 4、负责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处理有异议的审查、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等3项其他类行政事务。 5、对审计机关做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进行裁决1项行政裁决。 | 周少云 | 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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