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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时间:2019-12-16 来源:吴忠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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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经费来源

执法队伍

编制状况

主体类别

执法职责和权限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投诉举报电话

吴忠市

司法局

行政机关

财政拨款

政法专项编制27名;行政执法人员15名,其中公务员15名。

行政机关

1、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核准、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等6项行政许可。

2、负责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2项行政给付。

3、负责对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优秀调解员的奖励、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表彰3项行政奖励。

4、负责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处理有异议的审查、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等3项其他类行政事务。

5、对审计机关做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进行裁决1项行政裁决。

周少云

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

 

212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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