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宁夏鑫沃检测有限公司 | 91640300MA76HXQQ6J | 刘鑫国 | 吴市监处罚〔2023〕38号 |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 宁夏鑫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罚款 | 1、对宁夏鑫沃检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2、对直接责任人员宁夏鑫沃检测有限公司资料员刘堪娥处以罚款5千元。 | 5.5 | 2023/12/1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642100317783218W | ||||
吴忠市博润胃肠病医院有限公司 | 91640300MABT95YQ5J | 蔡小玲 | 吴市监处罚〔2023〕39号 | 未经审查发布广告、发布虚假广告及价格欺诈 | 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之规定,当事人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 罚款 | 罚款合计6.1296万元 | 6.1296 | 2023/12/1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642100317783218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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