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切实加强。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三级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制定了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工作稳步推进。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单位预算,投入130万元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市场监管执法、宣传资料征订、印制,网站正常运行、装备配置、法治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政决策法治化全面推进。一是严格落实《吴忠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议事工作规则》《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将我局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列入局党委会、局务会议题,全年对市场监管要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市场主体强制注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等78项决策部署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法治;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宁夏麟祥律师事务所3名专职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参与审理重大、复杂案件11件;参与修改、制定相关制度、合同14件,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合法、适当。
(三)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把宪法、党内法规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123名新任职录用中青年干部举行了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协调各部门组织实施干部业务技能培训20余期,完成了2018年度普法学习笔记审核,干部职工按年度撰写学法心得1篇,学法任务较好完成。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市人大、政协、市委党校学习培训内容,开展专题辅导讲座3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重要活动时段以及“法律八进”、“以案释法”活动,制作聚焦市场监管专题片6期,举办食品、药械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4期,开展“食品安全周”、“食品科普知识大讲堂”、“保健食品知识大讲堂”、“你送我检进社区”、“广场说法 一周一法”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31场次,设立食品、保健食品知识宣传橱窗30余块。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强化市场监管业务信息和新闻动态宣传,推送各类信息、报道190余篇。
(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推进。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编制并修改完善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音像记录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要素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确定了行政执法各环节的记录方式,明确执法记录信息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摄像机25台、暗访取证设备6部、执法记录仪48部、录音笔14支,要求对现场检查、抽取样品、调查取证、实施强制措施、送达等执法环节做好书面及音像记录,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三是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修改完善《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将符合集体讨论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原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调整为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六)职权清单动态监管稳步推进。一是根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依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情况,按照“三级四同”的要求,对我局现有626项职权清单进行梳理、核对、确认,减少行政许可子项4项,行政处罚5项,其他事项1项;调整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6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事项5项,现已审核通过并予以公示。二是按照《吴忠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依据发改委、科技局现有职权清单划入我局价格执法职权事项7项,专利保护职权事项5项。修改后,我局行政职权事项632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547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事项29项。三是编制、整理、汇集、上报我局责任清单4424项。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统一登记、编号、印发,依法公布、备案等制度,梳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7项,已经审核公示。
(八)简政放权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简化企业开办手续行动计划,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至3个工作日。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网上办照率达40%。实行“容缺受理”,落实“只跑一次”改革,解决办事群众“来回跑”、等候时间长等问题。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优化准入服务的30项审批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对实行告知承诺的7项改革事项,实行先发证后核查审批模式,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9万户,总量达到10.68万户。二是充分发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商标局吴忠受理窗口优势,为市场主体和个人申请注册商标、专利提供优质服务。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432件,有效发明专利342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42件。
(九)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市场主体475家。推进“双公示”工作,累计录入市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数据7819条。将2099家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委托第三方对1061家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吊销475家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营业执照,343家进入异常名录企业在各领域受到限制和禁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印发《吴忠市跨部门跨领域联合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吴忠市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吴忠市市场监管联合执法信息通报制度》,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十)市场监管执法不断加强。先后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保健市场乱象、打击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非法集资广告、网络市场等各类专项整治40余次。共抽检食品2125批次、药品医疗器械277批次、化妆品110批次,各类产(商)品347批次,强制检定各类计量器具26178台(件),查办各类违法案件480起,收缴罚没款275.69万元。组织开展了医疗、教育、供水、供气、供电价格及涉企收费监督检查,责令退还用户多付电费194546.88元。
(十一)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矛盾排查办法(试行)》,整合12315、12331、12365、12358、12330投诉举报热线,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平台功能,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共受理处理各渠道消费者投诉举报229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治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各部门在法治工作中沟通交流不够,相互协调配合较少,整体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推行“三项制度”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资料的制作、存储、保管、使用不够规范,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力量配备不足,法制专业人才匮乏,专职法制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不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市场主体强制注销改革试点。深化“一窗通办”“容缺受理”,推进“只跑一次”改革。探索推行“先发证后审查”“企业自主声明”“企业公开承诺”等审批措施,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行“两库一清单”动态管理,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管理制度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目标。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优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效率。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监督手段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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