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民政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吴忠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普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化标准化水平,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一是坚持党的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党组每年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全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2023年,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二是坚持创新融合。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科级干部微宣讲等,通过学政策、学理论,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三个清单”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内法规或民政政策测试,在互融共促中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制定《吴忠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吴忠市民政局落实〈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吴忠市民政局落实〈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任务清单》《吴忠市民政局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吴忠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等,逐项对照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
(二)狠抓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刻领悟学法知法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的前提,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管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吴忠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相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共性学法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明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个性学法任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法治民政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坚决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法律、党内法规、民政政策法规、依法行政知识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化党组会“会前学法”,认真开展习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2023年以来,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11次、主要领导讲法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8次。二是抓牢干部职工这个“绝大多数”。充分认识干部职工是依法行政执法的主体,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创新微宣讲、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方式,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民政政策规定,有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社区、进社会组织。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法治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通过集中宣传、电子屏、民政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三是抓实民政部门这个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民政部门是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在我市民政系统形成重视民政法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民政“党旗下的民生服务队”党建品牌作用,利用干部下基层、社区共建、扶贫帮扶及“禁毒日”“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未保”宣传月、“9.5”中华慈善日、“9.9重阳节”等节日节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及养老防诈骗等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民政政策法规社会知晓度。2023年以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类学法活动40余场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
(三)普治并举,确保民政依法执政落到实处。一是依法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全局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重要合同谈判和合同履约、化解矛盾纠纷等提供法律服务,把好法律源头关,促进我局依法、依规、科学决策。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审定合同(协议)51个,出具法律意见书44份,参与化解信访案件1件。二是依法做好民生兜底保障。持续规范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及行政文书,推动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工作更加精准规范、高效便捷。制定全市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流程、行政文书、档案管理统一标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定期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进行公示,更新公布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投诉举报电话,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动态复核,推动社会救助领域长治长效。2023年,全市累计清退因死亡、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等不再符合救助条件低保对象6682人。三是依法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意见》,依法依规依程序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督促指导利通区全国社区治理实验区、红寺堡区弘德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实验点工作,2月红寺堡区弘德村顺利接受民政部中期评估,红寺堡区“55124”乡村治理新模式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推选自治区议事协商示范村7个、社区4个,村级民主决策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四是依法推进社会组织监管。联合市公安局等8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市级社会组织联动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联合市公安局9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整治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6项行动,全力纠治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问题。2023年以来,指导150家市级社会组织线上年检参检率达92%、同比增长3%,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7家。五是依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依法行政重要内容,制定印发了《吴忠市民政局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法规规章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1项,明确了抽查任务8项、抽查比例20%。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同步开展养老机构备案检查和举报投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发现问题均已基本整改完成。六是依法办好社会事务。落实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婚俗改革纵深开展,2023年6月份青铜峡市被确定为全区婚俗改革试点。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墓管理办法》,对青铜峡市牛首山和西山2家经营性公墓的建设、管理、服务、经营等八个方面40项内容进行了年度检查,同步开展辖区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检查,依法依规加强殡葬管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完善物资接收和捐赠程序,依托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慈善捐赠信息、公示财务资产情况,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相关环节、流程等内容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全面到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的现象,部分科室推进工作的措施还不够细致到位,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民政法治队伍力量还较薄弱。市、县各级民政部门法治工作一般由办公室等综合机构承担,人员多为兼职,缺乏专业性法律人才支撑,民政专职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三、2024年法治工作思路
2024年,吴忠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吴忠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六届七次、八次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法治宁夏、法治吴忠建设目标任务,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创新方式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以案释法、现场教学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颁布基本法律、党内法规、民政政策法规的学习,提升领导及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筑牢传统普法基础,利用广场宣传、重点节点等时机和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坚持普法与民政工作相结合、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解读民政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网络。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落实局党组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等制度,将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局党组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的重要内容和局班子成员年终述法的重要内容。坚持“管、用、宣”相结合,将普法宣传贯穿于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制度,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社会组织”活动,有效提升民政领域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加强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及过程全方位督促检查,推动队伍建设全面发展。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硬约束”。对照“权责清单”,依法落实社会救助、养老、社区社团、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地名、慈善等民政工作。抓好行政裁量基准有效实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民政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确保应审必审、全面覆盖。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全面维护群众利益。
吴忠市民政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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