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依据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1 | 社会组织 | 吴忠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 社会团体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社会团体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行为 | 实地 | 5% | 每年不少于1次 |
2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 | 实地 | 5% | 每年不少于1次 | ||
3 | 经营性公墓 | 吴忠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 | 对墓穴占地面积的检查 | 《殡葬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 《殡葬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 | 墓穴占地面积是否超过规定的标准。 | 实地、书面 | 20% | 每年1次 |
4 | 对建办手续的检查 | 建设是否符合本市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且依法办理相关用地、建设和其他有关手续。 | 实地、书面 | 20% | 每年1次 | |||
5 | 吴忠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 | 对销售价格的检查 | 《殡葬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 《殡葬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 | 销售时是否标明墓型名称、编号、主材材质、规格、墓葬费收费标准、护墓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销售丧葬用品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和价格。 | 实地、书面 | 20% | 每年1次 | |
6 | 对护墓管理费的检查 | 对护墓管理费的检查 | 实地、书面 | 20% | 每年1次 | |||
7 | 养老机构 | 吴忠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 养老机构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1.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3.服务期限和地点 4.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6.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7.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8.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 书面、实地 | 20% | 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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