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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4 来源:吴忠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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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支持指导下,市民政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及吴忠市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为民服务,为我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法治建设的部署和督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局党组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各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了《吴忠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吴忠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和《吴忠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等,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局主要负责人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也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推动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民政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列入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责任落实

1、加大学习宣传,提升法治水平。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法律、民政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知识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专题学习5次,以上率下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集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13次;创新学习形式,开展微宣讲活动,5名党员干部先后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业务法律法规等进行了微宣讲。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列入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法治宣传,通过集中宣传、电子屏、橱窗、民政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加大对民法典、民政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等内容的宣传,不断拓展宣传覆盖面。通过学法用法,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不断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

2、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规定,坚持“三个强化”,确保依法决策。一是强化规范决策。严格执行民政系统重大行政决策各项规定,把民政专项规划、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以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二是强化事前防范。按照“三统一”制度要求,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确保文件制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把广泛征求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重点内容,明确两名同志为法制审核人员,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审签,强化了决策中的风险控制,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三是强化事后监管。落实随机抽查机制,每年至少两次对市级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进行随机抽查,强化了监督管理,保证了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3、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完善执法制度。结合实际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流程图及相关法律文书样本,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编制《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18名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纳入动态管理。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开展了法治培训和民政业务专题培训,组织18人参加了全市法治轮训班。三是规范民政行政行为。认真梳理民政行政处罚事项,全面落实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文书样本》,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四是开展“六项督导整治”。开展农村低保、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村民自治、社区“万能章”、养老服务“六项”治理,不断规范行业管理。

(三)全面履行职能,加强监督管理

1、高位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对5个县(市、区)民政局和33个乡镇(街道)开展督导调研。全市4.69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范围。定期开展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困难群众的摸底排查,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7924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累计为11.57万救助对象发放各项救助补助资金5.06亿元。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定期对救助对象信息进行公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2、为老为小,全面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和敬老院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对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内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按照

每人每月1249元、937元、531元的标准落实养育津贴;对全市在读14名高校学生给予14万元的助学金。

3、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行动;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27条。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行动,共救助、护送返乡、劝返流浪乞讨人员1000余人次。开展殡葬价格秩序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刊发“文明祭祀”倡议书,倡导绿色文明祭扫。印发《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督促县(市、区)依法开展婚姻登记。

4、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圆满完成497个村、90个社区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村(居)委会成员2968人,基层民主参选率达93%。制定下发社区治理方案、任务清单,推进社区“六增六提”行动措施和“11项微政策”全面落实;优化社区网格管理,划分社区网格761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4788人,实现了全覆盖。持续推广党建指导员制度,批准成立功能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64家,选派党建指导员25名,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减免、降低收费近140万元,享受收费减免企业285家。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深化校外培训机构四个专项治理,全力推进“营改非”工作。组织开展“五社联动 情暖基层”行动,全市注册志愿者30.5万人,发布志愿服务项目6.3万个,志愿服务时长1981万小时。

二、存在问题

(一)学习宣传还有待加强。虽然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等内容的学习宣传,但还存在学习宣传不够深入,个别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相关环节、流程等学习把握的还不够全面到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

(二)民政法治队伍力量还较薄弱。市、县各级民政部门法治工作一般由办公室等综合机构承担,人员多为兼职,民政专职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规范。虽然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制度落实标准不够高、行政执法案卷整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三、2022年思路

(一)加大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和“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制度,全面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社会组织”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宣传培训,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普法与民政工作相结合、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加大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形成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二)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全程记载执法信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促进和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水平。持续优化民政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民政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确保应审必审、全面覆盖。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全面维护群众利益。

(三)强化督查落实。结合民政部门实际,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坚持统筹推进,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加大督查力度,通过不定期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对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迟缓、推动不力的进行通报,督促及时整改落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科学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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