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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9 来源:吴忠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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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吴法办发〔2020〕4号)《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吴法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规范民生保障行为,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法治民政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现围绕民政职责,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依法治市保障落实机制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局机关每周二学习以及自学的首要任务,纳入年度机关学习总体安排,不断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政工作的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打牢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思想基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政工作的能力,依法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基层政权与社会事务科。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对照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印发了《吴忠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吴忠市民政局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吴忠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吴忠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吴忠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等,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将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确保民政领域法治工作落实。

(二)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是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机关人员深入共建社区居民楼栋,张贴《致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利用下基层、结对帮扶活动、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各种时机,组织向社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百场普法大宣讲”活动,分别对利通区材机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市儿童福利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宣讲、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在局机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讲座。二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管理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参加法治综合培训和各类民政业务的专题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不足的现实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牵头起草,以党办、政办印发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进行研究,形成清理意见建议。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印发《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用语指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提供有力保障。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对法制审核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强化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开展法制审核。

(三)压实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新时代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作用。一是社区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制定《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调整领导小组,开展“三级会商”,调整优化社区,开展社区减负增效活动。持续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村监会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督,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指导县(市、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对同心县王团镇圆枣村等移风易俗典型做法进行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文明乡风,全市行政村村规民约修订率达98%以上。2020年,利通区金星镇金花园社区、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被评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与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全市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抽调人员包抓指导五县(市、区)换届选举工作,强化工作督导,有力有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社团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成立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自治区社团治理实施意见和六个聚焦”19条行动措施,细化分解25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时限等。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年检等工作,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公示,并列入异常名录。出台《吴忠市级社会组织联动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推进脱钩改革,如期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三是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有力提升印发《吴忠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市地名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在地名管理中的职责,有效破解地名工作合力不强、社会开发商申报备案不主动的问题,有力推进了地名法规宣传和贯彻,增强了社会参与地名管理的公共意识,初步形成了主动申报备案、联合把关审核的工作机制,强化了不规范地名的源头治理。积极广泛征求社会、机关和专家意见,依法对市区26条街路巷开展命名工作。指导盐池县和青铜峡市对接毗邻内蒙古相关旗县,共同开展边界联合检查,圆满完成了蒙宁省级界线第四轮联检任务,维护了边界稳定。依照《行政区划条例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利通区完成胜利镇、金星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申报工作,依法组织评审论证、征求意见和司法审查,及时提请市政府会议研究。四是救助保障工作规范运行。按照中央、民政厅文件精神,对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发放养育津贴,有力保障了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五个县(市、区)脱贫兜底四查四补”和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限期整改问题,促进了民生兜底保障工作落实。依法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专项救助工作,开展街面巡查、履行救助责任、开展寻亲服务,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0余人次。五是慈善工作依法开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依据《慈善组织认定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指导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为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里,市民政局在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是学习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实践案例总结不够,法律法规学习还需深入等。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和提升民政行政执法行为与能力,进一步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思想认识再提高严格遵守学法制度,全面提高对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全面推进法治教育,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各项民政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再完善。加大对国家、自治区政府已出台政策的实施力度,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三统一”要求,确保文件制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研究和完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办法,不断完善责任明晰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提高法治民政建设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再规范。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落实《吴忠市民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作出决策前都要履行规定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正文明执法程序再严格。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照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检查监督,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五)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再加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民政系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信息简报、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载体,及时公开民政信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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