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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吴忠市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时间:2025-05-07 来源:吴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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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吴忠市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序号

  内容清单

     措施清单

           标准清单

           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对象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局机关干部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小学教师培训必修课程,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内容。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统筹指导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学习。

3.利用“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

4.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5.在中小学课程中有机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公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深入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把宪法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法首要内容。

2.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律法规。

3.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各类学法讲法活动,使宪法走入师生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心中。

4.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讲好宪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全面提高。

2.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3.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

4.指导各学校将宪法的普及宣传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首要内容,弘扬依宪治国思想。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公众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及宣传贯穿在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2.坚持日常学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干部、教师培训内容。

3.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加强广大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教育。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在各学校(幼儿园)开辟专题宣传栏,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维护和实现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2.组织民法典讲座,提高机关干部、广大师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知晓率。

3.将民法典知识纳入“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内容,引导学生从小树立遵纪守法意识。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公众

  4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

1.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把重要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把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列入党小组学习。

3.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好“廉政教育警示周”活动,将警示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日常学习。

4.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党内法规学习不少于4次。

2.机关党支部、各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在“七一”前后组织“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周”活动。4.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和时效性。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全体党员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1.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

2. 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3.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每月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4.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健全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加强对干部学法用法考核。

5.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运用“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信仰。

6.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1.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健全,有学习计划,有明确学习任务,并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3.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4.每年开展至少2次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通过率达98%以上。

5.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和网上旁听庭审每年至少1次。

6.机关、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效显著,法治文化氛围浓厚。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公众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教育督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 全面实施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教育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贯穿在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以施促普。

2.坚持日常学习宣传与专题培训相结合,通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等进行学习。

3.将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列入校(园)长、教师培训内容。

4.充分利用吴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教育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教育法律法规的知晓率。5.坚持普治并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依法解决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的法治化水平。

1.局机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了解熟知法律内容,明确其职责、权利、义务和国家的教育地位、方针、基本制度等,在管理和服务中能够按法律规定执行。

2.局机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依法治教的意识普遍提高,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教育的法治化水平。

3.社会公众对优先发展教育的地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教育政策的知晓率全面提高。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公众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依法落实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奖惩制度、教代会制度、教职工申诉制度等法律规定,以施促普。

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加大对新入职教师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教师依法维护权利、履行义务的素养和能力。

3.借助吴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在教师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专题宣传,提高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知晓率。

1.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知晓率达100%。

2.每年开展一次庆祝教师节活动。

3.教师依法维护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全面提高。

4.提高公众对《教师法》的知晓率。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公众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1.借助各种媒介和“推普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宣传,举办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和普通话升级培训。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建设。

2.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开展传统文化、书法艺术进校园和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服务文化强国战略。

1.推动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公务和教学的用字用语。

2.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学生“开口讲普通话、提笔写规范字”。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公众

  9

《残疾人教育条例》

1.全面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各项规定,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以施促普。

2.坚持日常学习宣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将《残疾人教育条例》纳入教育行政干部、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人员、在职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培训的内容,确保上述人员熟知条例内容。

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残疾人教育条例》的普法宣传,提高学校师生和家长对该条例的知晓率。

4.将该条例有关内容纳入教育发展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内容,全面落实各项规定,以督促普。

5.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呼吁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

1.推动教育部门了解和熟悉自身职责,落实各项规定,依法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为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提供条件保障。

2.推动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了解和熟悉该条例,并在管理中按要求执行。

3.特殊教育学校全体师生知晓率达到100%。

4.提高公众对《残疾人教育条例》的知晓率。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公众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1.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和普及,让其了解和熟知相关内容。

2.充分利用吴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及与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

3.加大以案释法工作,积极发挥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作用,为师生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行特色宣传。深化校园周边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教育部门的职责,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

1.推动局机关、各县(市、区)教育局管理人员和学校校长、教师知晓各自职责,遵守和落实各项法律规定,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2.推动局机关、各县(市、区)教育局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教育部门的职责。

3.提高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晓率。

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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