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 事项名称 | 适用情形 | 实施依据 |
1 | 重大行政许可 | 校车使用许可 |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617号) |
2 | 重大行政处罚 | 责令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 | 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正)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教育部令第26号)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2015年教育部令38号修正) |
3 | 撤销教师资格 | 违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 ||
4 | 考生违规违纪处罚 |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抄袭他人答案、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1年教育部令第33号)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