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教发〔2018〕129号
吴忠市爱德萌幼儿园有限公司、吴忠柯沃艺德幼儿园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举办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实地考察与资料审核,2018年11月30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举办幼儿园,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举办吴忠市爱德萌幼儿园有限公司(简称吴忠市爱德萌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梁波。
(一)举办者:梁隆生、梁波
(二)办学内容:学前教育
(三)办学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清静街307号罗湖商业广场4号楼。
(四)办学性质: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五)办学形式和类型:全日制民办幼儿园
(六)办学许可证号:164030160000489
(七)办学规模:8个教学班240人,招收3—6岁适龄幼儿。
二、同意举办吴忠柯沃艺德幼儿园有限公司(简称吴忠柯沃艺德幼儿园),法定代表人董绘科。
(一)举办者:董绘科、鲍巨、刘婷
(二)办学内容:学前教育
(三)办学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黄河明珠东门
(四)办学性质: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五)办学形式和类型:全日制民办幼儿园
(六)办学许可证号:164030160000499
(七)办学规模:9个教学班225人,招收3—6岁适龄幼儿。
三、办学要求
(一)幼儿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主动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招生。
(二)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制定完善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要进行公示。
吴忠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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