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类别 | 项目 | 执法依据 | 裁量基准 | 承办机构 | 办理时限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举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47号)(十八)审批权限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教发﹝2016﹞62号)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基础教育科职教成教科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
行政许可 | 教师资格认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法规】《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2001年)第十六条 |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 人事科 | 法定时限:100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月 | ||
3 | 行政许可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改)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厅[2013]7号)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全文引用 【规范性文件】《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2017年)第七条 | 《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2017年) | 基础教育科 | 法定时限:无法定办结期限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 |
4 | 行政许可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正 | 职教成教科 |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
5 | 行政许可 | 校车使用许可 | 【行政法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617号)第十五条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基础教育科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 |
6 | 幼儿园分类评定验收 | 【规范性文件】《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宁党发[2010]67号)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第二章 基础教育(四)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分类评定验收标准(修订)>的通知》(宁教基[2015]44号)一 |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分类评定验收标准(修订)>的通知》 | 基础教育科 | |||
7 | 行政确认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 【规范性文件】《宁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标准(修订)》(宁教基发〔2015〕36 号)第一条 | 《宁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标准(修订)》 | 基础教育科 |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 |
8 | 行政强制 | 修复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 | 【部门规章】《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0号令)第二十八条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学校工作科 | ||
9 | 其他 类 | 中职学生跨省转学或非正常死亡的备案 |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 职教成教科 | 法定时限:无法定办结期限 承诺时限:即办 | |
10 | 其他 类 | 对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年检 |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47号)(十八)……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 职教成教科 | ||
11 | 其他 类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中等教育以下培训学校的年检 |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47号)(十八)……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 基础教育科职教成教科 | ||
12 | 其他 类 |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 |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29.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2003〕4号)三、实施步骤(二)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与管理办法》(教政法厅函〔2004〕28号)第三条第二款 | 《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与管理办法》 | 学校工作科 | ||
13 | 其他 类 | 取消考试成绩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九条 【部门规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考试中心 | ||
14 | 其他 类 | 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基础教育科职教成教科 | ||
15 | 其他 类 |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的备案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二十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基础教育科职教成教科 | 法定时限:无法定办结期限 承诺时限:即办 | |
16 | 其他 类 | 对同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15年修改)第二十五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改)第八条 【行政法规】《教育督导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二款 【部门规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3号)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9号)一、评价的内容 |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教育督导科 | ||
17 | 行政裁决 | 教师申诉裁决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第三十九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人事科 | ||
18 | 行政裁决 | 受教育者合法权益裁决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四十二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四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基础教育科职教成教科 | ||
19 | 行政奖励 | 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9年修改)第十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人事科 | ||
20 | 行政奖励 | 义务教育工作先进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9年修改)第十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第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人事科 | ||
21 | 行政奖励 | 幼儿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9年修改)第十三条 【行政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第4号令)第二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 | 人事科 基础教育科 | ||
22 | 行政奖励 | 有突出贡献教师的表彰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人事科 | ||
23 | 行政奖励 | 对幼儿园办园成果的奖励 | 【行政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教委令第4号)第六条、第二十六条 | 《幼儿园管理条例》 | 基础教育科 | ||
24 | 行政奖励 | 民办学校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第四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基础教育科职教成教科 | ||
25 | 行政奖励 | 民族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2001年)第三十一条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 | 基础教育科 | ||
26 | 行政奖励 | 少年儿童校外活动成绩突出教育机构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规范性文件】《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教基〔1995〕14号)第三十二条 |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 | 基础教育科 | ||
27 | 行政检查 | 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 | 【部门规章】《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体委令第11号)第二十三条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学校工作科 | ||
28 | 行政检查 | 对民办学校的行政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三十二条 | 对民办学校的行政监督检查 | 基础教育科职教成教科 | ||
29 | 行政检查 | 教育系统内部财务及经济活动重大事项审计的行政监督检查 | 【部门规章】《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7号)第六条第二款、第十六条 |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计划财务科 监察审计室 | ||
30 | 行政检查 | 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行政监督检查 | 【规范性文件】《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教基〔1998〕4号)第十三条 |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 学校工作科 | ||
31 | 行政检查 | 对中小学管理的行政监督检查 |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5〕68号)(二)严格规范学校管理 |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 | 基础教育科 | ||
32 | 行政检查 | 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治理和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 | 【部门规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学校工作科 | ||
33 | 行政检查 | 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督促检查 | 【部门规章】《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4号)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 学校工作科 | ||
34 | 行政检查 | 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和保健的行政监督检查 | 【部门规章】《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教委令第4号)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 《幼儿园管理条例》 | 基础教育科 | ||
35 | 行政检查 | 对特殊教育学校的行政监督检查 | 【部门规章】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号) 第八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 基础教育科 | ||
36 | 行政检查 | 教育统计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 | 【规范性文件】《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86]教计字034号)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督促检查、具体指导。要教育与支持统计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要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以保证教育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 《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 | 计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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