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核心要求,坚持寓监管于服务、寓服务于发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为吴忠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干部理论学习核心内容。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开展会前学法28次、组织干部理论学习29次,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创新学习载体,提升法治思维实践能力
聚焦提升法治学习实效,精心打造学习教育平台,举办环保大讲堂22期、环保大测试6场、环保大舞台5次,将法治知识深度融入业务培训与机关文化建设,着力纠治“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引导干部职工实现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专业练兵,建强法治执法骨干队伍
聚焦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评选表彰表现突出集体3个、个人6名;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荣获市级表现突出集体二等奖、县级表现突出集体一等奖,6名执法人员获评表现突出个人,以赛促学、以比促练,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与实战能力。
(四)压实领导责任,规范法治工作运行机制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3次,制定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指定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统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审查行政处罚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五)压实决策责任,严守依法行政法定程序
严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合规制定《2026年吴忠市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名录》《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吴忠市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以程序刚性保障决策科学性与公信力,为依法行政树立行政权威提供制度支撑。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严格落实《吴忠市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通过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等举措,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83件,环评审批事项在国家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持续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筑牢生态环境法治防线
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聚焦油区、畜禽养殖、机动车、固危废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7次,紧盯重点时段、区域、行业强化日常监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300余家次,立案71件,作出行政处罚54件,处罚金额62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件,查办新装备、新领域重点案件6件,以刚性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保障执法权力阳光运行
依法配合司法监督,全年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9次,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权、申辩权;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应诉1场;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2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要求;在重点执法行动中邀请人大代表、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伴随式”执法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对疑难案件开展评议1次,推动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切实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推行精准监管,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建立现场检查计划制度、执法监测联动机制,完善以执法计划统筹、正面清单管理、执法监测联动、“扫码入企”为核心的精准监管体系,实现“进一次企、查多项事”,2025年进企检查次数同比降低41%,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五)强化服务帮扶,彰显生态环境法治温度
开展“助企攻坚促发展 惠企便民提效能”活动,送法入园区6次,培训企业200余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供政策解读与合规指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完成15家企业信用修复,作出免于行政处罚7件、免罚金额87万元,以信用修复助力发展、以审慎包容激发活力,增强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与信任感。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将法治理念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具体举措的能力有待提升,在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等新领域,法治举措不够系统、办法不够丰富。
二是行政执法制度落实监督力度不足,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基层执法中执行不够规范,个别案件存在取证不完整、文书制作不标准等问题。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不够精准,对“过罚相当”原则把握不到位,导致同类型案件处罚尺度不统一,影响执法公信力。
三是普法工作缺乏系统性,形式较为单一,过度依赖传统讲座、发放资料等方式,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精准普法不足,部分中小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法治思想根基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学法、领导干部讲法等制度,坚持会前学法、专题研讨常态化,推动法治学习与生态环保工作深度融合、学以致用。
(二)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定期开展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及时发现整改突出问题。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新污染物、监测造假领域办案能力,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推动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扫码入企”、“双随机一公开”、正面清单等制度,做到无事不扰,切实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三)持续创新普法方式,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执法+普法”一体化模式,坚持开展“负面典型案例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实现执法前提示、执法中讲解、执法后宣传。全面推行“疑难行政处罚案件特邀评议制度”,常态化主动接受监督,源头化解行政争议。聚焦中小企业和重点行业开展精准普法,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同联动,联合开展培训、研讨、警示等活动,推动形成企业自觉守法、多方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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