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深入实施普法宣传,深化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污能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政治引领,以法治意识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常态化学习。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累计开展政治业务学习24场,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组织交流研讨10人次。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党员及年轻干部典型案例大家谈覆盖率100%。二是系统化培训。联合市检察、公安部门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大比武,评选出表现突出集体3个,表现突出个人6名。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支队荣获市级表现突出集体二等奖,盐池大队荣获县级表现突出集体一等奖,6名执法人员荣获表现突出个人。三是行动化检验。围绕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情况、行政处罚案卷质效、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开展调研,围绕部分企业环境执法频次较多的问题开展剖析并制定整改措施,在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中,持续将法治意识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与自觉行动。
(二)压实法治责任,以法治约束树立行政权威。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压实承办责任。指定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统筹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审查行政处罚意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三是压实决策责任。严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合规制定了《2026年吴忠市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名录》《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吴忠市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以程序的刚性约束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与公信力,为依法行政、树立权威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三)规范权力运行,以法治素养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创新损害赔偿机制。印发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联动工作规定,召开4次全市推进会,筛查线索436条,对44件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办结符合启动条件案件19件,追偿赔偿金30.73万元,治理污染土壤21.57万立方米、恢复林草地16.31万平方米。精选汇编的十大典型案例属全区首创,获得区厅高度肯定。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油区、畜禽养殖、机动车、固危废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7次,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生态环境问题,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300余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4件(其中:移送公安案件3件,新装备、新领域重点案件6件)。三是依法配合司法监督。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9次,充分保障陈述权和申辩权。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应诉1场。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2次。在全市采煤矿区、油区生态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邀请人大代表与行政执法监督员共同参与“伴随式”执法监督,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帮扶指导,以法治服务护航发展大局。
一是规范执法检查。建立现场检查计划制度、执法监测联动机制等制度,持续完善以执法计划统筹、正面清单管理、执法监测联动、“扫码入企”等为核心的精准监管体系,实现“进一次企、查多项事”,2025年进企检查次数同比降低41%,有效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和干预。二是强化帮扶指导。开展“助企攻坚促发展惠企便民提效能”主题活动,送法入园区6次,培训企业200余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并在日常执法活动中持续跟踪企业需求,在政策解读、执法帮扶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三是传递法治温度。积极主动开展信用修复,累计对15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开展信用修复。创新建立并实施行政处罚回访制度,回访企业9家次。进一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2025年来累计作出免于行政处罚案件7件,免罚金额87万元,以修复信用促企业重生,以审慎包容护发展活力,在严格执法的框架内传递法治温度,切实增强了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与信任感。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理念向治理实践转化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将法治理念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具体举措的能力有待提升,尤其在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等新兴领域,运用法治手段破解难题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二是执法队伍建设发展尚不均衡。对在线监测、机动车检验、新污染物等专业性强、技术更新快的领域,系统性培训和实战训练不足,制约了多领域、深层次违法问题的发现和查处能力。三是法治服务与普法实效有待提升。普法工作系统性不足,形式较为单一,仍过度依赖传统讲座与发放资料,对不同对象的精准性不够,导致部分中小企业守法意识薄弱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坚持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履职尽责,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树牢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
二是细化执法规范,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严格执法和文明服务两手抓,以规范行政处罚权、落实自由裁量权为重点,持续深入巩固执法成效,定期对各分局开展执法稽查,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构建共治格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广执法前宣法、执法中释法、执法后普法,不断增强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大与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互联互通,多频次多渠道开展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附件: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 1月30日
序号 | 执法 类别 | 行政执法数据 | ||||||||||||||||||||||
1 | 行政许可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683 | 683 | 683 | 0 | 0 | ||||||||||||||||||||
2 | 行政处罚 | 警告 | 通报 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 ||||||||
0 | 1 | 5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4 | ||||||||||
3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合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 行政征收征用 | 征收次数 | 征用次数 | 征收总金额 | ||||||||||||||||||||
0 | 0 | 0万元 | ||||||||||||||||||||||
5 | 行政收费 | 次数 | 收费总金额 | |||||||||||||||||||||
0 | 0万元 | |||||||||||||||||||||||
6 | 行政确认 | 次数 | ||||||||||||||||||||||
52 | ||||||||||||||||||||||||
7 | 行政检查 | 次数 | ||||||||||||||||||||||
1323 | ||||||||||||||||||||||||
8 | 行政给付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 | |||||||||||||||||||||
0 | 0万元 | |||||||||||||||||||||||
填表说明:
1.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数量。
2.行政许可中,“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是上述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
3.行政处罚中,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按一件行政处罚计算,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
4.行政检查中,检查一个检查对象的,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5.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给付的统计范围是上述期间征收、收费、给付完毕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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