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和全市重大发展战略,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服务群众、普法为民,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新局面。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学习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单位理论、业务学习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真正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吴忠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开展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和交叉执法培训班,全年共培训执法人员200余人次。
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法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指定专门科室统筹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主要领导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报告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述职。每年1月20日前,向吴忠市党委和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2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印发《吴忠市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和《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对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范畴的17大类44小类项目环评文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70件,其中,环评审批119件,排污许可143件,辐射安全许可7件,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1件。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全员佩戴执法记录仪,主动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实现对现场检查、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案件审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强化办案质量,推选优秀案卷。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2次案卷评查活动,对全市及自治区33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学习,以评促学,进一步优化案卷质量,确保日常执法过程中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严谨扎实、行政处罚裁量适当,并推选12份优秀案卷参与全区案卷评查。积极组织开展“案卷大家评”活动,比对学习全国高分案卷,查找自身不足,进一步提升全体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开展专项执法,查办典型案例。制定印发《吴忠市2022年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及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对42家涉固危废企业、10家重点在线监测企业进行排查,发现违反危废管理制度违法行为2件,立案处罚30万元,其中1件移交公安立案侦查。开展交叉执法行动,抽调51名执法人员,外聘7名环保专家,组队赴各县市检查企业132家,发现问题310项,立案处罚67万元。查办违反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违法行为2件,立案处罚6万元。7件行政处罚案件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制定印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合法性审核等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对本部门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2022年,制定印发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吴忠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吴环规发〔2022〕1号),对《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吴忠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8份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
(四)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
一是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吴忠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对正面清单企业实行非现场执法,全年共开展自动监控数据远程检查488次,排污许可管理平台检查4次,无人机执法1次。二是制定印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计划》,布置安排执法计划任务。每季度发布双随机执法检查清单,执法任务落实到人,在双随机执法任务中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三是制定印发《吴忠市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方案》,健全执法监测联动机制,将执法监测全过程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制定印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工作履职效能评估方案》,依据日常执法工作实际和大练兵考核要求,设置了7大项考核项目20项量化二级指标和评分标准,定期组织执法稽查评估,通报评价考核结果。
(五)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不断推进中央及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创新“体检式”执法、发现问题与问题整改同推进等执法模式,强化无人机及在线监测等新型执法手段,将执法大练兵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开展了“双随机”专项执法、全市“体检式”执法、全市交叉执法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6项。2022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326人次,现场检查企业1938家次,开展了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6次,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清单30余份,累计作出行政处罚77件,罚款1412.45360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件,执法人次、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数量在全区位名列前茅,全市执法人员活跃率100%,金谷禾川涉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等7起案件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评选为全区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六)突出环保宣教,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深入人心
一是深化普法用法学习。采取理论业务学习、干部自学与领导讲学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宪法、公务员法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拓展媒体宣传渠道。已加入《中国环境报》理事单位,在《吴忠日报》开辟“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吴忠”环保专栏,加强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在吴忠环保网、环保微信平台等刊登了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三是持续做好各类宣传报道。编发环保信息简报116期,被“宁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采纳发布16篇,在9.20疫情期间制作的《疫情下的环保铁军》《守住疫情的最后一道关口》《困境中感恩有你》三个短视频充分展现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风采,《话感言、抒心声、谈未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党员干部职工热议党的二十大》短视频在朋友圈广受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够强,还缺乏系统的有效的法治理论学习,学用结合做得不到位。二是生态环境执法的能力有待提升。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能力建设有所滞后,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缺少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执法工作的高要求和执法队伍素质偏低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三是环境执法专项经费不足。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为补足立案证据需要,需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各类评估或检测,但相关费用昂贵,现有经费无法满足执法办案需要。四是缺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目前我局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共2人,没有达到不少于执法人员5%的要求,且两人均没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升效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按照市人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立法,做好立法调研、法规起草等工作,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公益诉讼应对和信息交流,不断增强环境执法刚性,强化司法支撑,提升联动机制效能。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案卷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做好生态环境案件的应诉、复议和协调处置工作,推行重大环境处罚案件以案说法制度建设,增强企业、公众环保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制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需要进行后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开展后评估工作,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制订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三)着力创新执法监督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和提升依法行政工作,全面畅通人民群众监督举报途径,保证网上“公众互动”、“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正常运行。同时强化制度监督,不断完善环保责任考核体系、督导督办体系、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总体统筹、督查督办、考核评估,切实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生态环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通过学习宪法和行政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轮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制定环境执法业务规范和工作指引,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强化执法装备配置,提高执法效能,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
(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保持环保高压态势,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城乡环境整治与保护,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环境执法评议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监督。做好“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移送移交制度,强化部门联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强化企业环境应急监管,落实重点企业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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