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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公告

时间:2020-11-23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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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吴政办发〔202039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对通知附件《吴忠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及责任分工表》中列示的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个规范性文件及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已制定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一、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个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吴忠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吴政发〔201835号 ),仍然适用,建议保留。

二、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经梳理,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共2个,本次宣布废止2个,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0个。

1、《关于印发<吴忠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制度>的通知》(吴环发〔201714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宁环规发 〔20195号)从20191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118日,故该文件宣布废止。

2、《关于印发<吴忠市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吴环发〔201834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宁环规发 〔20195号)从20191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118日,故该文件宣布废止。

附件: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吴忠市生态环境

20201123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汇总表(目录)

填表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填表日期:2020年11月23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责任科室

发文日期

清理后状态(保留、废止、失效、修改)

1

关于印发《吴忠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吴环发【2017148

执法支队

2017.5.24

废止

2

关于印发《吴忠市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吴环发【2018345

执法支队

2018.10.15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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