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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时间:2025-02-24 来源: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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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序号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

检查频次

协同单位

备注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

工业企业

国家工业节能监察、能效水平节能监察,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制度执行情况节能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现场监察

1-12月

50家/年

  

各县(市、区)、工信经济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

食盐批发零售企业

盐业市场检查

《盐业管理条例》

  现场检查

1月

1次/年

各县(市、区),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3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1-12月

6次/年

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盐池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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