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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6-03-06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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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治理新格局。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根基。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以“八五”普法总结验收为主线,将思想学习与法规宣讲、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及学法计划,组织线上法治教育网学习,线下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应知应会》《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研读。全年开展党组会会前学法36次、中心组学法12次、集中学习学法28次、法治专题讲座7次,累计参学覆盖面持续扩大。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地学习宣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紧扣“2.2世界湿地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通过门户网站、文艺演出、征集摄影作品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彩页15000余份、资料30000余册。二是发挥法治文化熏陶作用,多渠道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以“清除鸟网、密织法网,让鸟儿自由飞翔”为主题开展“爱鸟周”活动,通过放飞和平鸽、摄影作品展、徒步观鸟等形式,提升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联合教育局组织500余名学生参加全区少儿手绘地图大赛,85名获奖,有效扩大了自然资源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领导带头深入社区,围绕生态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管理等群众关切问题开展专题讲座。邀请专业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合同风险防范辅导,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与履职风险防范能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土地、矿产等行政检查61次,制止违法行为12起。二是卫片执法精准高效。核查耕地流入建设用地图斑608个,涉耕地1701.18亩,其中违法图斑19个,涉耕地104.24亩。督促整改历年存量违法图斑30个,涉耕地97.98亩,完成自然资源例行督察问题整改5个。三是联动开展“清风行动”。市县(区)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检查野生动物栖息地、餐饮等场所780余家,查办案件18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5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人,收缴野生动物52只、制品1件,没收违法所得0.65万元,行政处罚11.2万元。救助野生动物98只。四是强化以案普法警示教育。通报“越界开采”“违规使用地图”等典型案例4例,对2024至2025年办结的6宗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交叉互评,针对文书缺漏、证据不完整等问题整改完善。五是壮大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局47名同志参加执法证考试,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APP,开展“亮码”执法15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四)拓展改革成果,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多规合一”协同应用,统筹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11个审批部门,对38个项目开展策划生成联合审查,有效压缩审批时限。全面运行“多测合一”平台,建立“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机制,19个项目开展“多测合一”工作,平均缩短测绘周期12个工作日。扩容增效中介超市,引导10家测绘单位入驻,累计完成咨询、验线等服务20余项。深化电子证照应用,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办理电子证照99件,其中选址意见书29件、用地规划许可证1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5件。二是推行“帮代办”与“企业管家”服务。为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提供全流程跟踪指导,累计精准服务40余次,有效解决企业“多头跑”问题。三是有序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2025年市区实现控规全覆盖,6宗新供地项目实现“交地即交证”,文欣苑一期、锦宸园等8个小区5095套房屋实现“交房即交证”。

(五)源头把控强审核,筑牢依法行政防线。一是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制定印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前置审核制度》《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等文件,对《吴忠市耕地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土地征收公告预公告等49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核查清理废止失效文件12件。二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对《吴忠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等4份文件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了2023年以来全局制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文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形。三是严控工程项目审核。修订完善《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四是压紧压实“应诉责任制”。严格落实“谁行政、谁应诉”制度,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诉讼案件23件,出庭应诉率100%。依法答复12345服务平台诉求333件,按时办结率为99.70%,办结满意率为93.79%。

(六)坚持挖潜盘活导向,稳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一是深入推进土地权改革。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2.96万个调查监测图斑通过国家级审核。坚持挖潜盘活并举,优化整合金积、太阳山等5个工业园区,通过加快供应、优先选址等方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7283亩,采取开工举证、使用权收回等措施处置闲置土地1611亩。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黎明花卉市场、吕红军(个人)二宗低效用地通过变更用途进行盘活利用,指导熙门汽修等5宗用地编制再开发方案,推行多元化供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26宗3546.2亩,“弹性年期”出让产业用地3宗190.11亩。二是持续深化山林权改革。林地经营权流转约1万亩,林下经济实现0.37万亩,新增林下禽类养殖53.5万只,养蜂0.67万箱。盐池县和青铜峡市通过落实“以地换林”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实施新造林2390亩。完成林权抵押融资贷款2189.8万元。全市林地确权率已达98%以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第一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普法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融入日常监管全过程。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二)深化法治学习,夯实决策基础。坚持学法常态化,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交流研讨2次,参加法治讲座7次及各类培训4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着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累计组织出具法律意见书174份,实现关键环节法律审查全覆盖,切实守牢依法决策底线。

(三)狠抓督查整改,提升法治效能。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及自治区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整改任务4条,建立销号台账,细化措施4项,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八五”普法审议意见,明确整改问题3条、措施7项,实现全部销号。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在持续优化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三、存在问题

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充分。部分科室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存在不足,未能将法治要求内化为岗位职责和行动自觉。二是普法宣传工作质效不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部分宣传形式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不足。四是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流程不够规范,过程监督机制仍需强化。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加强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考核内容,促进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政治自觉。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常态化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工作质效。对内通过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等形式强化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法规培训,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对外实施精准普法,针对企业、群众等不同群体,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探索“线上+线下”普法融合模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增强普法吸引力。结合“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干部学法成效测评,强化学法实效性。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充分利用集中学习、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执法人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防范风险、破解难题的业务水平。

(四)规范执法检查与处罚,强化行政执法过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过程监督与审核,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全程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确定行政检查频次,高效熟练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APP进行“亮码”执法。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五)强化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纠纷化解等重点难点工作,强化法治引领,完善跨部门执法协同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土地征收、报批、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矿产资源管理等业务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形成法治与业务同步推进格局,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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