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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19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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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吴忠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相关法律法规宣讲、业务培训等工作相融合,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议等。按照一月一主题、一季度一研讨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传达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等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及时部署落实改革任务。细化梳理我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任务清单,起草了《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落实自治区2023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业务系统搭建与运用,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可决策、可落地、可实施。二是确保多平台审批顺畅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在线监管依托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四级四同),不定期与市审批局、发改委、政务中心对接,对各系统派发的自然资源事项审批、监管事项进行信息维护、办理环节录入,并对科室录入信息进行审核。三是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我局依托宁夏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和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今年共受理293件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工程规划类许可证11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4件、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合格证115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受理182件,均已办结。

(三)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起草印发《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实行目标责任清单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对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矿产资源挂牌交易、项目建设、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事项,按照“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对涉及法律问题,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决策依法依规。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2023年对《吴忠市区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送审稿)》《吴忠市耕地保护十条措施(试行)》《吴忠市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试行)》等6项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吴忠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等6项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全局上下逐步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决策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坚持“立改废”结合,今年共核查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性、政策性文件5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关键岗位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审核新申领执法证人员信息,填报执法人员统计表,组织业务轮训,新申领执法证人员3名。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一是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制定印发《年度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春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在复工复产、节假日、夜间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时间节点运用无人机、卫片、现场检查等方式,共开展土地、矿产执法巡查121次,夜间巡查10次,联合巡查9次,发现并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8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二是有序开展卫片执法监督。组织全市开展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判定工作,已核查举证土地疑似违法图斑6736个,矿产疑似违法图斑98个,核查发现土地违法图斑1020个,涉及土地总面积3668.1亩,耕地面积35.83亩(永久基本农田8.44亩),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2.36%。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梳理数据,下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督促落实整改,已督促整改恢复耕地面积54.29亩。三是扎实整改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组织全市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核查举证和整改工作,对照2023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我市的94个问题,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全力抓好抓实反馈问题整改,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历年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我市的94个问题,实际整改到位82个,已通过自治区验收65个,剩余29个需等待第二轮验收或继续整改。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与行政应诉。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诉讼及行政裁决案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法制机构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谁行政、谁应诉”制度,局领导带头出庭应诉。针对每一起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事后进行详细分析研究,汲取经验教训,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3年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应诉案件共计17件,受理各类自然资源信访举报案件55件,其中14件吴忠市信访局转办件;20件自治区信访局转办件;3件来访登记;所有信访件举报件均按时办结回复。

(六)普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起草制定《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学法清单》《吴忠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会议学习计划,采取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方式,局领导带头熟读精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及指导批示精神,着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起草制定《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一办法”的通知》等,结合“2·2世界湿地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日节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媒体、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普及法律知识。在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政策落实全过程贯彻“法治”二字,坚守法规制度“红线”,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坚持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抓作风、树形象,切实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形成“头雁效应”,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节、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有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法律法规的广度深度不够。学习局限于满足开展基础工作需要,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仍需加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仍需提升。二是缺乏对工作经验总结的学习。要进一步学习借鉴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锤炼能力作风,加强教育培训,重视工作经验总结,提升履职能力。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一是坚持党组会议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业法律法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与自然资源工作职责、业务培训融合,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高标准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抓好法治建设学习宣传。进一步创新方式,加强资源整合,丰富干部职工学法内容,落实责任分工。不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普法平台作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全面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化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规定》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及时决策”,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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