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和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自治区党委和吴忠市委依法治区(市)办督查整改反馈的共性问题,我局认真梳理自查,建立了台账,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自治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落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普法学习清单,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文件精神,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细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法制审核质量。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动态巡查、卫片图斑核查等工作,通过现场解答的方式,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通过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多次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律法规业务政策培训,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内容,加深市县两级自然资源管理人员对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形势、主要任务、法律制度、违法违规责任和执法措施等内容的掌握,依法依规管好用好自然资源。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学法计划。制定《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学法清单》《吴忠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学法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相关法律法规宣讲、业务培训等工作相融合,纳入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议等。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一月一主题、一季度一研讨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方式,开展法治专题讲座4次,主要负责人法治讲座1次,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灵活运用“法制教育网”、微信群、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平台,逐步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学习架构。三是强化党内法规与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分层次、分步骤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行业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情况。一是及时部署落实审批改革任务。细化梳理我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印发《2022年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任务分工》等文件,及时安排部署并按月督查进展情况。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业务系统搭建与运行,促进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可决策、可实施。二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2022年,我局依托宁夏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和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部门协调优化审批流程,及时沟通解决办理难点,推动系统优化完善,杜绝多头申报。2022年共受理254件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8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1件、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合格证95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受理135件,均已办结。三是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审批。综合考虑项目行业周期、产业发展规划、企业资金实力等因素,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2022年弹性年期出让6宗工业用地,共194亩,“标准地”方式出让3宗工业用地,总计364亩。四是进一步优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审批流程,对具备办理条件的项目,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为项目早落地提供支撑。
(三)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实行目标责任清单管理。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3个清单,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作用,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2022年,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等6项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管理办法》等5项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吴忠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等6项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完善《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全局上下逐步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决策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吴忠市自然资源局首问责任制》《吴忠市自然资源局服务承诺制》等5项工作制度,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更规范、市场更公平、群众更满意。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坚持“立改废”结合,今年共核查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性、政策性文件9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核实执法证人员信息,填报执法人员统计表,组织业务轮训,换发执法证57件,新申领人员8名。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定期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今年对全市2021年已结案的86个违法案卷进行评查,抽调各县(市、区)执法人员成立案卷质量评查组,对全市21个典型执法案卷进行了交叉互评,现场指出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开展卫片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全市开展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判定工作,2022年土地图斑4481个,矿产图斑94个,已将所有违法违规图斑移交至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督促按时查处整改。三是加强动态巡查,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印发《2022年度自然资源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着重对全市范围内土地信访举报频次较高或违法行为易发区进行巡查,2022年共开展巡查137次,其中夜间巡查15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10起,全部现场制止,其中,立案查处6起,向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移交土地违法案件2起,向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盗采矿产资源案件2起。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与行政应诉情况。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诉讼及行政裁决案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法制机构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谁行政、谁应诉”制度,局领导带头出庭应诉。针对每一起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事后进行详细分析研究,吸取经验教训,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受理各类自然资源信访举报案件12件,其中4件转交所在地自然资源局办理,8宗信访件举报件均按时办结回复。
(六)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定《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吴忠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等,结合“2·2世界湿地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节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媒体、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标语、在开源广场开展集中宣传等形式,普及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400多人,在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政策落实全过程贯彻“法治”二字,不折不扣坚持法规制度的“红线”。2022年我局在吴忠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学法讲法、模范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节、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有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推进法治建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吴忠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一是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自治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实际行动上,推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述法的监督考核,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多种途径强化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同时加大法治培训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内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彰显依法行政水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及时决策,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四是全面开展“八五”普法,提高普法实效。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节点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学习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送法上门、互动参与、以案释法等方式,创新普法载体,提高普法效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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