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基本编码 | 实施部门 | 职权依据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 | 行政许可 |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 0131005000 | 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年修订) 第一百零六条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三)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体育总局主管,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实施。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6号) 新增自治区体育局主管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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