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发〔2025〕182号)工作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名单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行政事业单位: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利通区水务局。
(二)企业:吴忠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宁夏春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检查人员
组 长:高婷婷
成 员:袁丽 马玲媛 余越斌
联络员:余越斌 联系电话:18161616618
吴忠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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