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件,行政检查40次,行政处罚6件,行政裁决18件。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流程、服务指南、执法数据等均按要求及时在“吴忠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进行了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投诉处理决定均在“宁夏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平台进行了公示。2024年我局因赵玉清等征地拆迁费信息公开案件发生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不断优化审批事项流程,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办理”,并按规定将相关制度、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在吴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对代理记账新发证机构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及发证信息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受理审批及批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件。
(二)加大行政检查力度,不断规范财会行为。一是将专项监督与日常行政检查深度融合,结合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海绵城市建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民生资金、市长菜篮子及冻猪肉储备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等专项行动,对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等20多家预算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不断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单位收支行为。二是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2024年8月,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行为”和“虚假承诺”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涉及20多家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秩序,加强了对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督和指导,鼓励其严格按照会计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信用评价等要求合法合规经营。三是不断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提前下达《检查通知书》,组织召开进点会议,张贴公示《检查进点公告》及“十不准工作纪律”、举报电话,向被检查单位出具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多次与被检查单位进行沟通、反馈,做到了查前公示、事中沟通、查后告知。
(三)不断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结合执法实际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及时更新了《吴忠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吴忠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公正合法,案卷归档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按照要求进行了法制审核,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吴忠市人民政府”“信用中国”等平台公示公开,法制审核率、公示率达到了100%,切实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份。
(四)加强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为畅通政府采购投诉渠道,政府采购投诉实行网上提起、受理、处理模式。我局在接收到投诉书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的通知》规定,依法依规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裁决事项18件,全部严格依法及时处理完毕,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一)多形式、分层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利用每周二集体学习,“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八五”普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学习教育,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二是定期举办财政大讲堂,以科室为讲授单位,根据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抓住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读,更好地统一认识、凝聚共识。
(二)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一是突出财政特色,将遵法守法敬法用法融入到财政业务中,使财政干部利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能力有效提高。二是“法庭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共组织4人次财政干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旁听,39名财政干部在线观看庭审直播,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过全区财政系统举办的相关执法内容培训班、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轮训班、“宁夏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宁夏财政培训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线上考试、“双测双促”知识测验等平台和载体,采用“线上学+线下学”“学习+考试”“理论学+实践学”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局机关三楼,开设法治文化建设阵地。丰富阵地内容,丰富普法书籍,制作文化宣传墙,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法治宣传片、微视频、微动漫等,单位法治文化氛围浓厚。同时,充分发挥媒体、LED电子显示屏、网络、职工之家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作用,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横幅,在局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部署,以“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自我约束、依法履职尽责、按照权限程序行使权力逐步成为我局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有力。以“吴忠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为公示载体,严格按照“1+3+6+2+1+N”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六个清单及执法评议考核制、首问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及时公示,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我局通过规范文字记录、工作底稿制度、印证资料留存等,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覆盖,有效规避行政违法行为产生。我局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提高了主动理财、阳光理财、规范理财、廉洁理财的意识,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有个别执法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案卷立卷归档未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证资格和验审的管理,确保所有参与执法的人员都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均在有效期内。要求每次执法活动至少由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参加,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操作。我局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严格按照执法和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加强案卷规范化管理,使案卷内容能科学反映案件的完整流程,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三)强化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纳入年初学法用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效率。
吴忠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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