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和吴忠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财,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严格落实自治区和吴忠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
根据自治区和吴忠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我局及时研究,主动梳理认领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吴忠市财政局落实“一规划两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内容、具体措施、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间,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统筹各类资金,加大对法律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共安排资金156万元用于支持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我市公共法律平台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律师调解经费保障机制。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共安排法律援助经费110万元,聘请法律顾问费148万元,有效保障司法调解工作。三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大力支持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拨付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 87.3万元,吴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车辆、装备及服装经费40万元,为加快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提供了资金支持。四是积极配合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拨付工作正常开展,2021年以来,我局共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130万元,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注重行政裁决调解,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一是完善机制。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02号)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进行投诉。二是畅通渠道。宁夏各级政府采购投诉均实行网上提起、受理、处理模式。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如实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我局及时接收投诉书并在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三是依法处理。我局受理的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全部严格依法及时处理完毕,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三)健全权力制约体系,发挥财会监督作用。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本级各预算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将财政监管工作延伸到预算单位;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职能,按规定审核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加强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严格部门预算执行,对报账单位报销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对国有资产购建、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存量资金、会计基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2021年以来,我局已对全市共计44个单位进行常规财务检查。二是开展会计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本次行政执法主要涉及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领域,企业重点选取了宁夏水投吴忠水务有限公司、吴忠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开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着重查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财务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固定资产购置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社团组织主要选取了吴忠市春蕾天使爱心会、吴忠市启心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吴忠市公安局民警救助协会、吴忠市红十字会,重点检查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选取了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吴忠市农业农村局、青铜峡市教育局,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收支管理、账户管理、资产管理以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为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各项财经法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部门收支行为,对市本级21个单位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切实促进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部门实拨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印发了《吴忠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设立了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2个一级目录,30个二级目录和121个三级目录,明确了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范围,充分发挥目录清单化管理和指引作用,为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注重宣传教育,多措并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利用周二集体学习,“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学习教育,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二是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织集中学习,全面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谋划开展财政工作的能力。三是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党校教授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抓住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读,更好地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四是在局机关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职工之家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作用,悬挂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语、横幅,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强化依法行政,拓展预决算公开广度深度。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率100%。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审批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审核拨付“零违规”,确保程序规范、资金安全。组织起草《关于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对资金预算安排、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进行全面客观报告,为市委、市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工作依据。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投诉办理、财政信息公开、购销合同制定、政府采购审批等领域提供法律意见8条,确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更规范,重要决策部署更科学,行政执法行为更有效。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三统一”要求,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规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3年,对我局现有的4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及5个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实现了事后有效监督,动态及时清理。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部署,以“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服务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自我约束、依法履职尽责、按照权限程序行使权力逐步成为我局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有力。以“吴忠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为公示载体,严格按照“1+3+6+2+1+N”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六个清单及执法评议考核制、首问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及时公示,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我局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覆盖,有效规避行政违法行为产生。我局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提高了主动理财、阳光理财、规范理财、廉洁理财的意识,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
(六)注重权力监督,实现政务全面公开。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二是着力强化资金监管。聚焦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全域旅游、就业创业、教科文卫等领域资金监管,不断完善资金支付“月度监测”机制,资金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坚持“花钱必问效”,对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的18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三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将全市及市本级每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财政执法公开事项在“吴忠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布,部门预算公开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市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落实事项承诺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网上审批流程,公告公示相关制度、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告知承诺书及审批结果。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七)创新普法实践,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科室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年度普法要点,对“四清单一办法”进行再梳理,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按照“四清单一办法”多形式、分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内法规宣传月等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023年,共组织学习党内法规23次。二是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在阳光骄子社区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折页,宣传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持续推动宪法和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普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每周二集中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党支部组织学法、财政业务大讲堂、观看普法微电影等形式,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再学习。并按照相关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法考试。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不断规范财政依法行政行为,提升财政管理工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四是继续强化“互联网+”智慧普法模式。在局机关三楼,开设法治文化建设阵地。丰富阵地内容,丰富普法书籍,制作文化宣传墙,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法治宣传片、微视频、微动漫、《小治小宝寻法记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家谈”》及我局自制普法宣传作品《攀亲亲》等,单位法治文化氛围浓厚。同时,充分发挥媒体、LED电子显示屏、网络、职工之家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作用,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横幅,在局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自觉加强法律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在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制定了《吴忠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吴忠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2023年度班子成员学法清单,列出了学习计划表,持续推进党组会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周二理论学习“学法一刻钟”制度,推进党员干部学法长效机制走深走实。2023年,组织召开专题法治培训7次,法律知识测试3次,党组会会前学法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7次。
(二)持续做好年终述职工作。严格落实《吴忠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要求,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年度工作会议议程,发挥好党组织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3年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
(四)及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牵头负责,亲自把关,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质量,按要求于每年3月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4月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五)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机制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减少行政纠纷,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等方面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法治意识。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就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继续强化“互联网+”智慧普法模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注重运用各种媒体、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时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整体纳入评查范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通报制度,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硬约束,执法过程中严格自我约束,依法履职尽责,按照权限程序行使权力,有效避免行政违法行为产生,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全面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三)完善监督职能,构建衔接机制。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依法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及绩效评价的监督,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改革中构建系统、全面、有效的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
吴忠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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