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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吴忠市财政局普法“四清单一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吴忠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任务分解表
2.吴忠市财政局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吴忠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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