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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20 来源:吴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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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吴忠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区,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财、依法加强财政监督。同时,在财政系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委督查第八期通报(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及《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我局及时研究,对照各项督查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学习解读,充分讨论,对标对表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认真自查,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共梳理问题8大类,制定整改措施19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我局通过督察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及主动认领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多形式、分层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干部理论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利用周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学习教育,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同时,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推动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织集中学习,全面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谋划开展财政工作的能力。三是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党校教授为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抓住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把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讲透彻、讲清楚,更好地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四是在局机关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LED电子显示屏、网络、职工之家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作用,悬挂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标语、横幅摆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书籍。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推行预决算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率100%。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审批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审核拨付“零违规”,确保程序规范、资金安全。组织起草《关于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对资金预算安排、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进行全面客观报告,为市委、市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工作依据。    

(三)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投诉办理、财政信息公开、购销合同制定、政府采购审批等11个领域提供近300法律意见,确保“三重一”制度执行更规范,重要决策部署更科学,行政执法行为更有效。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我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三统一”要求,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规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2年,对我局现有的4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中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实现了事后有效监督,动态及时清理

(五)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部署,以“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服务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自我约束、依法履职尽责、按照权限程序行使权力逐步成为我局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有力。以“吴忠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为公示载体,严格按照“1+3+6+2+1+N”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六个清单及执法评议考核制、首问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及时公示,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我局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覆盖,有效规避行政违法行为产生。我局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提高了主动理财、阳光理财、规范理财、廉洁理财的意识,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

(六)深入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更好推动依法行政行政再上新台阶。按照《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法办发〔2022〕9号)要求,我局对照任务分工表,制定了《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及《吴忠市财政局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每周安排一篇必学篇目并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选学篇目,同时局分管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结合本职工作讲述一堂法治辅导课。通过学习,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同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全面梳理了2020年以来行政案件、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诉源治理、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履行生效裁判、办理司法建议、落实检察建议等情况,通过认真自查,总体工作推进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不存在局机关负责人应出庭而未出庭、行政案件败诉率高、未落实或迟缓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不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等问题

(七)注重权力监督,实现政务全面公开。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二是着力强化资金监管。聚焦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全域旅游、就业创业、教科文卫等领域资金监管,不断完善资金支付“月度监测”机制,资金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坚持“花钱必问效”,对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的13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三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将全市及市本级每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财政执法公开事项在“吴忠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布,部门预算公开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市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落实事项承诺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网上审批流程,公告公示相关制度、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告知承诺书及审批结果。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八)“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科室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年度普法要点,“四清单一办法”进行再梳理,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按照“四清单一办法”多形式、分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在阳光骄子社区向群众发放宪法及民法典宣传折页,宣传讲解宪法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持续推动宪法和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宪法和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吴忠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班子成员学法清单,列出了学习计划表,将普法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带头学法。通过每周二集中学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党支部组织学法、财政业务大讲堂、观看普法微电影等形式,重点加强《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及新《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再学习。并按照相关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法考试。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不断规范财政依法行政行为,提升财政管理工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四是继续强化“互联网+”智慧普法模式。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在“吴忠财政”微信公众号转发有关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案例通报,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并在局机关三楼,开设法治文化建设阵地。丰富阵地内容,丰富普法书籍,制作文化宣传墙,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法治宣传片、微视频、微动漫、我局自制普法宣传作品《攀亲亲》等,单位法治文化氛围浓厚。同时,充分发挥媒体、LED电子显示屏、网络、职工之家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作用,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横幅摆放普法书籍,在局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自觉加强法律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班子成员学法清单,持续推进党组会、周二理论学习“学法一刻钟”制度,推进党员干部学法长效机制走深走实。2022年,组织召开专题法治培训12次,法律知识测试2次,党组中心组学法9次。

(二)继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严格落实《吴忠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要求,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好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年度工作会议议程,发挥好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开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今年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

(四)及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要求于每年3月1日前向党委、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4月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五)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机制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减少行政纠纷,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今年我局未发生应诉案件。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不高、财政管理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够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研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的宣传普及,全面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谋划开展财政工作的能力。

(二)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关于完善国家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法律考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一次旁听庭审活动的要求,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就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继续强化“互联网+”智慧普法模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注重运用各种媒体、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时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行水平。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五)强化权力监督,全面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吴忠市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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