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不断提升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服务质量, 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准入服务,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证照分离”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宁财(会)发[2018]757号)的要求,现就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制定如下优化方案。
一、 提高网上办结效率
在现有“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办结率,便利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申请和备案。能网上办理的一概通过网上办理,相关材料可接受电子版。
二、 压缩审批时限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证照分离”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宁财(会)发[2018]757号)的要求,将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的审批时限从4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三、 精简审批材料
(一)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代替。相应取消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资格审批和变更备案时应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批机关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核验相关信息。
(二)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交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三)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交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公示审批程序,公开办理进度
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公示、公告制度,进一步细化优化办事指南,公开办理进度,加强办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五、 推进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发现纠正“有照无证”等违规经营现象,切实维护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市、县(区)财政局要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会计服务市场秩序。
吴忠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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