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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9月修订)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的以下信息:

1.制定的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职能职责、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3.编制的商贸流通、招商引资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4.领导班子及分工情况;

5.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

6.市场监测、招商引资等统计信息;

7.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8.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9.干部人事任免;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途径通过吴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zhong.gov.cn)、吴忠商务投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平台和载体予以公开。同时,在吴忠市档案馆、吴忠市图书馆、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查阅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也可在吴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板块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510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登陆吴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4.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以上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均应规范填写《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联系方式。  

本机关暂不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注:第四条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第五条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是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510号吴忠水务大楼2楼213室

邮政编码:751100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953-2039396

传真号码:0953-2039396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或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

  本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953-203501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吴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利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953-203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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