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修订)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政策规定和发展计划方面:
1.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
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方面:
1.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3.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7.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8.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情况;
9.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2.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3.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及其建设情况。
(四)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机构和人事方面:
1、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办公地点、通讯方式等;
2、政府领导组成人员及其分工情况;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职位、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zhong.gov.cn);
(2)新闻发布会;
(3)吴忠市人民政府公报;
(4)报纸、电视、广播等其他方式;
(5)吴忠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2.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向吴忠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吴忠门户网站(http://www.wuzhong.gov.cn)点击“我要申请”,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应当准确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吴忠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wuzhong.gov.cn),通过当面申请、网络申请、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寄送本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材料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应提供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申请处理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对申请人提出的吴忠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 缺失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将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工作机构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吴忠市教育局五楼
邮政编码:751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2037266 传真:0953-2037266
电子邮箱:wzsajj@163.com
四、其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或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本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953-2037266。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或者吴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