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0万m3蓄水池项目建设方案>的报告》(吴农科管发〔2019〕7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20-640302-76-01-000391 ),经有关专家对宁夏赛禹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0万m3蓄水池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境内。
二、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
项目建设30万m3蓄水池1座;杨水泵站1座;引水管长0.4公里;扬水管道2条,共计0.8公里;泵房、管理房142.56m2;各类阀井4座,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846.5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争资金500万元,受益户筹集资金200万元,园区管委会筹集资金146.59万元(2020年支农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禁举债建设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项目单位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项目建成后,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批复项目依据的相关资料是《关于呈报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0万m3蓄水池项目的报告》、《关于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0万m3蓄水池项目资金来源说明的函》(吴农科管函〔2020〕06号)、《中共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2019〕1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40300202000006号)及专家评审意见。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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