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委政法委:
你单位《关于对吴忠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一期)进行验收的函》(吴政法函〔2019〕02号)收悉。12月27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小组查验相关资料,要求你委会同吴忠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吴忠市公安局智能图控系统以租代建项目工程结算审核资料。
2020年1月13日,你委将吴忠市公安局智能图控系统以租代建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报我委。经竣工验收小组审核,原则同意吴忠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一期)通过竣工验收,现将《吴忠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一期)竣工验收鉴定书》予以印发,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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