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信访局:
你单位《关于对“人民满意信访窗口”群众来访接访场所立项的报告》(吴信发〔2019〕4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20-640302-92-01-000036)。经研究,为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意你单位实施吴忠市“人民满意信访窗口”群众来访接访场所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规模
项目按照自治区信访局创建人民满意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标准,对吴忠市政法委一楼进行维护改造,改造面积670m2,主要包括室内改造、电气设备改造及地暖改造等。
二、建设内容
(一)室内改造工程。门头改造面积为30.49m2,新建一榀框架,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台阶改造面积为11.25m2,铺设20mm的火烧面花岗岩;天棚改造面积918.25m2,卫生间采用300mm* 300mm铝扣板,其他用房及门厅采用矿棉吸音板;墙面改造面积394.12m2,新建铝合金边框钢化玻璃墙面168.84m2,其他内墙砌筑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并做乳胶漆刷面处理;地面改造面积918.25m2,卫生间地面铺设防水地砖,其他地面铺设800mm×800mm瓷砖;卫生间改造面积36.72m2,重新敷设给排水管网及布设卫生洁具。安装1m×2.1m木质套装门12樘、1.5×2.1木质套装门4樘,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10.08m2、断桥铝合金门8.8m2、断桥铝合金全玻门8.4m2,保温防盗门7.2m2。
(二)电气改造工程。照明灯具选用高效节能型LED灯,改造配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在接待区域安装视频监视摄像机。
(三)暖通改造工程。采用集中供热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方式,选用De20×2.0交联聚乙烯管,配套设置管道井和铜球阀;中间房及卫生间采用机械通风系统,通风管道吊架安装。
(四)给排水改造。更换室内给水、排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采用节水卫生器具。
(五)门厅及其他改造工程。拆除原有墙面,新建门厅,框架结构;设置甲型双栓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在门厅、走廊、培训室及档案室设置烟雾报警器。
三、概算投资
本工程概算投资177.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8.38万元,其他费用10.94万元,预备费8.47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所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四制”管理方面有关规定。勘察、设计、土建、监理及主要的设施设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允许违法违规举债进行项目建设。
(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项目建成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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