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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牛首山产业区立德路(尚德路-成德路)道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发改审发〔2020〕2号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牛首山产业区立德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吴金管发〔2019〕12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19-640951-54-01-009045 ,经有关专家对国策众和(北京)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立德路(尚德路-成德路)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内,起点位于尚德路,终点止于成德路。

二、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

项目全长4.012公里,以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17米(1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两侧各1.5米土路肩),路面结构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36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厘米级配砂砾底基层。同时新建一体式标准交通信号灯5套、单叉路灯280杆、雨水排水沟8300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785.2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厅奖励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2019年整合优化和创新发展专项资金678万元,市财政2016年拨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禁举债建设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项目单位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项目建成后,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批复项目依据的相关资料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吴城选2013073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吴国土划字2015-38号)、《立德路路面挖掘恢复及后期管护协议》、《关于下达2019年支持开发区整合优化和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19〕348号)、《项目资金承诺函》、《关于建设牛首山产业区立德路(尚德路-成德路)道路工程的请示》(吴金管发〔2019〕79号)、《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会议纪要》(2019.第17次)及专家评审意见。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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