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59号)中《宁夏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的要求,由吴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实施的中心基地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程序已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专家组验收,需向宁夏达盛昌科技有限公司拨付资金38.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2月25日至3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受理部门:吴忠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监督电话:0953-2127928
电子邮箱:scyfgk@163.com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南街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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