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富民攻坚的实施意见》(吴党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经县(区)申报、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共确认2018年度集中连片区内符合贴息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15家,贷款金额13330万元,按基准利率利息的25%补贴资金808828.13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附件:2018年度盐同红集中连片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
受理部门:吴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953-2122479
电子邮箱:wzscyxxk@163.com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南街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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