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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盐同红集中连片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18年度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公示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富民攻坚的实施意见》(吴党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经县(区)申报、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共确认2018年度集中连片区内符合贴息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15家,贷款金额13330万元,按基准利率利息的25%补贴资金808828.13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1219日至122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附件:2018年度盐同红集中连片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

受理部门:吴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953-2122479

电子邮箱:wzscyxxk@163.com

址: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南街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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