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博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吴忠市城市西区生活(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消防验收备案检查(复查)。该工程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双桥路南侧伊佳路北侧,由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由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此次申报竣工验收备案检查的单体建筑有:粗细格栅及提升泵房,地上1层,建筑高度8.3米,建筑面积315平方米,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B2级保温材料;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地上1层,建筑高度6.65米,建筑面积285平方米,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B2级保温材料;污泥脱水间,地上1层,建筑高度7.1米,建筑面积270平方米,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B2级保温材料;深度处理车间,地上1层,建筑高度5.4米,建筑面积318平方米,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B2级保温材料。主要消防设施、器材有:磷酸铵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经按照消防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GB50974-201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经审查资料并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现场检查测试,意见如下:
一、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检查合格。
二、对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该工程如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应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或备案。
四、本意见书仅证明该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工程如需投入使用,还应取得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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