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同心县王团镇南村通村(组)道路建设方案>的请示》(同发改发〔2019〕144号)(项目代码:2019-640324-54-01-005267)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博亚特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同心县王团镇南村通村(组)道路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南村三社,与香羊路(沥)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南向北布设,在K0+626处转为由西向东偏北布设至终点,终点止于330KV变电所门口,与330KV变电所内部道路呈T型交叉,路线长1.630km。支线一起点位于南村三社(宝中铁路东侧),顺接村道(砼),路线自起点由西向东偏北布设至终点,终点止于南村三社村尾,路线长1.525km;支线二起点位于南村三社(宝中铁路东侧),路线自起点由西向东偏北布设至终点,终点止于南村三社村尾(东干渠西侧),路线长0.920km;支线三起点位于南村二社,与村道(砼)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东向西偏南布设,在K0+418处转为由西向东偏北布设至终点,终点止于南村垃圾填埋场,路线长0.750km。
二、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项目全长4.825公里,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条款规定,同心县王团镇南村通村(组)道路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5.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荷载等级公路-II级。路面结构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级配砂砾基层。
三、建设年限:2019年。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423.5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你县自筹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禁举债建设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项目单位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项目建成后,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批复项目依据的相关资料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9034号)、《关于同心县王团镇、河西镇通村这(组)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不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同自然资函〔2019〕50号)、《关于同心县王团镇南村通村(组)道路资金承诺函》及专家评审意见。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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