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京藏高速滚泉出入口至红寺堡滚泉北站连接线等四条公路建设方案>的请示》(红发改发〔2019〕158号)(项目代码:2019-640303-54-01-004419)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京藏高速弘德出入口至慈善大道连接线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G344线和滚新公路交叉路口,终点位于慈善大道至G338线连接线公路K2+092.81处。路线总体由西向东沿旧路布设,于K1+293处与经一路T型交叉,K1+900~K3+314段路线穿越弘德村。
二、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项目全长3.337公里,执行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有关条款规定,京藏高速弘德出入口至慈善大道连接线参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8.0m,路面宽6.9m,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水稳砂砾掺20%碎石+20cm级配砂砾。
三、建设年限:2019年。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016.4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厅补助和你区自筹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禁举债建设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项目单位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项目建成后,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批复项目依据的相关资料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9021)、《关于红寺堡区罗山北路至城北葡萄园公路等5条公路不予出具预审意见的函》(红自然资函〔2019〕187号)、《关于红寺堡区G344线至滚泉北站连接线等3条公路项目名称更改情况的说明》(红建交发〔2019〕185号)、《资金承诺函》及专家评审意见。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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