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由吴忠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实施的2018年补光技术试验项目已完成相关试验和示范工作,并由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该项目计划资金5万元,按照实施方案采购延安博斯特(西安同凯)激光植物补光灯1套,杭州佳遇果菜植物补光灯45套,在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设施农业基地温室内开展试验,通过两种补光灯对蔬菜生长及产量变化的影响,充分表明补光灯对冬季设施生产的瓜菜增产增效作用明显,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公示时间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受理部门:吴忠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联系电话:0953-2122328
电子邮箱:wznjzx21238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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