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同心县邱家渠至羊圈壕道路建设方案>的请示》(同发改发〔2018〕20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博亚特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同心县邱家渠至羊圈壕公路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同心县路网结构,改善同心县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同意实施同心县邱家渠至羊圈壕公路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018-640324-54-01-013172)。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同心县马高庄境内,由一条主线和一条支线组成,起点位于邱家渠村,与村道水泥路呈T型交叉,终点止于羊圈壕村道;支线长0.700公里,起点位于主线K2+617,与主线呈T型交叉,终点止于羊圈壕村,顺接村道水泥路。
三、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项目全长3.885公里,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条款规定,同心县邱家渠至羊圈壕公路参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宽度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涵洞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2g。路面结构层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级配砂砾基层,路面总厚度38cm。
四、建设日期:2019年。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444.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厅补助和你县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压覆矿产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严禁举债建设项目,确保工程质量。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建成后,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九、批复项目依据的相关资料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173号)、《关于同心县下马关至郑儿庄等三十三条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不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同国土资函[2018]284号)、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同心县邱家渠至羊圈壕道路建设资金承诺函》及专家评审意见。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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