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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心县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韦一村至韦三庄、红庄至​河湾公路建设方案的批复

吴发改审发〔2019〕31号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同心县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韦一村至韦三庄、红庄至河湾道路建设方案>的请示》(同发改发〔2018〕20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博亚特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同心县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韦一村至韦三庄、红庄至河湾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同心县路网结构,改善同心县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同意实施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韦一村至韦三庄、红庄至河湾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018-640324-54-01-013176)。

二、建设地点:项目均位于同心县韦州镇境内,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道路起点位于南门村,顺接村道水泥路,终点止于矿业运输大道呈T型交叉。韦一村至韦三庄公路起点位于韦三庄,与现状村道水泥路呈T型交叉,终点止于韦三庄村道现状水泥路顺接。红庄至河湾公路起点位于红庄村,与S202线至红庄公路呈T型交叉,终点止于河湾村砖厂。

三、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项目全长6.793公里,其中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公路长4.925公里、韦一村至韦三庄公路长1.213公里、红庄至河湾公路长0.655公里,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条款规定,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公路、韦一村至韦三庄公路、红庄至河湾公路参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宽度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涵洞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2g。路面结构层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级配砂砾基层,路面总厚度38cm。

四、建设日期:2019年。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算为778万元,其中: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道路概算投资580.2万元、韦一村至韦三庄道路概算投资136.08万元、红庄至河湾道路概算投资61.7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厅补助和你县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压覆矿产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严禁举债建设项目,确保工程质量。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建成后,请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九、批复项目依据的相关资料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159号)、《关于同心县下马关至郑儿庄等三十三条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不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同国土资函〔2018〕284号)、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门至矿业运输大道、韦一村至韦三庄、红庄至河湾道路建设资金承诺函》及专家评审意见。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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