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利通区孙家滩石家窑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吴教函〔2018〕82号)(项目代码:2019-640302-83-01-000124)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孙家滩石家窑小学校园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约7.5亩,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540平方米,为二层框架结构,并建设水暖电管网各100米、校园硬化1900平方米、围墙300米、土方回填5000立方等室外附属工程。
三、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51.42万元,资金来源为改薄专项资金及你局自筹解决。不允许违法违规举债进行项目建设。
按照《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吴政发[2015]6号)有关规定,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报项目原审批部门。
批复项目依据的相关文件是:吴忠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50次专题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吴国土(划)字2016-2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吴规利用2016010号);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利通区孙家滩石家窑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配套资金的承诺函。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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