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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许可决定书22号

吴交准字(2017)第22号

 

 

公路工程施工许可决定书

 

盐池县交通运输局:

经审核,你局上报的盐池县刘记窑头至月儿泉公路施工许可申请材料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现准予开工建设。请你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相关法律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特发此决定书。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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