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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忠市南片区排水防涝应急池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吴政通字〔202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吴忠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置:利红公路东侧、吴忠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内涝治理应急泵站南侧。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宗地面积及地类情况

(一)土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约8.4亩(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二)主要地类。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地类为农用地8.4亩。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利通区人民政府组织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配合。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市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利通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507办公室

联系 人:刘锦鹏

联系电话:0953-2267712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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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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